從法案學英語翻譯
中華人民共和國(P.R.C=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)將制訂「反分裂國家法」,兩岸政府公開及私下處處較勁,連法案名稱的英文翻譯也是字字計較,儘管北京當局、各國政府及各國媒體都翻為「Anti-Secession Law」,我國政府堅持翻為「Anti-Separation Law」,藉此強調兩岸現狀是「一邊一國」。
唯獨我政府將反分裂法英譯為「Anti-Separation Law」,強調「一邊一國」。陸委會副主委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,「secession」這個字會讓人聯想到美國南北戰爭,容易讓人誤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我國(即中華民國)同屬於一個國家,隱含的意義就是兩岸目前處於法理上的統一狀態;「separation」這個字則只是一個狀態的表述,也就是原本是合一或整合的狀態,後來發展為分離狀態,較類似南北韓的狀況,而非美國南北戰爭時的分裂狀態。
依據字典的解釋,「secession」意指從一個國家獨立出來,「separation」則指分離或分居。這也指出我國政府(中華民國,R.O.C=Republic Of China)對兩岸關係定位的立場很清楚:兩岸目前處於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,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,歷史上的定位並不能表示主權是否獨立的問題!否則美國不就算是隸屬於英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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